求美未成 双臂留痕市消保委提醒:医疗美容需谨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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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33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记者田玲翠)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彭女士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花钱美容的结果,是给自己留下了肤色差异的后遗症。 今年9月,彭女士在上海一家美容有限公司进行光子脱毛美容时,双臂被光子探头发出的强光照射灼伤。事后,彭女士前往医院救治,被确诊为双臂成Ⅱ度灼伤。医生告诉她,双臂被灼伤部位将留下肤色差异的后遗症。
疗伤之后,彭女士近日向黄浦区消保委投诉,要求该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据消保委调查,该公司未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相关经营许可证,不具有经营医疗美容的资质。经过调解,经营者最终赔偿消费者包括手术费、误工费、车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补偿共计9750元,并向消费者表示了歉意。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接受医疗美容时,一定要看清经营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是否具有专业从业资质,不要轻信经营者夸大不实的广告介绍和从业者的口头推荐。此外,消费者还可以从经营者是否进行全面的术前检查,是否有术后的休养指导和定期随访等方面来辨别经营者服务质量的优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