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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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39 温州都市报 | |||||||||
涂抹化妆品过敏商家报销医药费 本报讯本报曾报道的市区林女士涂抹玉兰油系列化妆品出现不良反应一事,已经得到妥善解决。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皮肤科专家提醒,使用新化妆品时先试用。 本报20日报道《哎哟,这张“红脸”怎生是好》后,引起玉兰油温州经销单位有关
温医附一院皮肤科医师李智铭说,市民在选择化妆品要选择可信的牌子,使用新化妆品要先做试验,把少许新化妆品涂抹颈部试验,二三天后是否有反应,有反应则不能使用,还要避免化妆品入眼等,因使用化妆品过敏出现纠纷时,要保存好证据,包括医院病历、证明以及图片证据等。陈忠 高速路上换轮胎驾驶员被撞身亡 本报讯 昨天凌晨3时许,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 经了解,11月27日下午,牌号为豫P07257货车运载铜线,从江西开往温岭,昨天凌晨3时许途经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时,因货车后轮突然爆胎,驾驶员便把车停在高速路边更换轮胎。此时,一同向行驶的安徽牌照货车突然撞上了豫P07257货车,并致该车翻出高速公路护栏,掉入公路护沟。豫P07257货车上的一名驾驶员当场遇难。追尾货车上的一名驾驶员受重伤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之中。 因停车追尾造成人员伤亡,在高速公路上屡有发生。高速路政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如遇车辆故障需停车,应当打开车辆警告灯,并在车后方150~200米处放置三角警告牌。王飞项建广吴智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