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私人诊所接生丧命 黑医生获刑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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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4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郑州11月29日消息 (记者辛如记 通讯员张胜利)一个没有执业资格的“黑医生”为产妇接生,结果导致产妇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2006年11月27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黑医生”常喜玲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并赔偿受害人家属26.3万余元。 今年38岁的常喜玲是河南省开封杞县农民,中专文化。2003年,常喜玲曾因非法进
2006年6月1日凌晨2时许,被害人刘某因临近分娩,就到被告人常喜玲开的私人诊所进行就诊,被告人常喜玲在没有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被害人刘某做了检查并注射了缩宫素等药物,上午10时多,刘女士产下一名男婴后大出血,于当日12点送往河南省电力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天,常被警方抓获。 此案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的丈夫及家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6万余元。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常喜玲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另外,因被告人常喜玲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被告人常喜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