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多收4.5元话费 川男向运营商索赔50万亿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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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0:43 中国新闻网 | |||||||||
由于怀疑某通信营运商多收取了自己4.5元的话费,消费者陈先生将营运商告到法院,要求索赔4.5元电话费以及1分钱的精神损失等赔偿。而在青羊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陈先生突然将精神损失赔偿提高到50万亿美元。昨日,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通信营运商应退还陈先生3.6元,而其他包括50万亿美元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据了解,今年2月17日之后的一周,陈先生12次用手机拨打自己处于故障状态的座机
(来源:成都晚报;作者:赵杨 记者 李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