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被判十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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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0:46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 今年58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28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郝和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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