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销售收入偷税18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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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2:57 今晚报 | |||||||||
本报讯 (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刘虹)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指使单位出纳员,四年间隐匿销售收入1200余万元,偷税总额达180余万元。日前,东丽法院以偷税罪判处该法定代表人有期徒刑3年,判处该出纳员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宣判后,二人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家住本市东丽区军粮城镇的中年男子刘某原系本市一家钢铁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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