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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推进“阳光工程”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1:43 石狮日报

  本报讯石狮市根据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大力加强政务公开“阳光工程”建设,积极创新公开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市委、市政府本级及9个镇办,40个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包括上级驻石单位)及其所属派出的32个基层站所分局和83个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已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石狮政务公开形式多样,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投入700万
元建设石狮市电子政务信息网,构筑面向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政务公开平台。同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互联网实行网上政务公开,拓宽公开渠道和监督范围。目前,已有20多个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互联网上推行政务公开。二是实行“点题公开”制度,本着“群众想知道什么,就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公开什么”的原则,在市政府政务公开栏上设置“点题公开栏”和“回音壁”,将群众点题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规定由责任单位负责解答、定期公开。三是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在基层公安派出所推行治安案件公开裁决制度,在税务系统推行税务公开、民主评税制度,在检察院推行检务公开制度,在法院推行审务公开制度。四是对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紧要问题,采取开听证会、咨询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努力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政务,了解政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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