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盖山风景区有了“护身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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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1:43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备受关注的《风景名胜区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我市正在规划建设之中的石狮市级风景名胜区———宝盖山风景区因此多了一个“护身符”。昨日,市规划建设局、园林管理处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条例》学习及宣传贯彻活动。 市规划建设局有关负责人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条例》对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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