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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后体检没病状告保险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1:57 大连晚报

  8年后体检没病状告保险公司

  孙先生8年前在一家保险公司组织的体检中被查出病,买了加价保险,去年体检后被告知没病,孙先生向该保险公司索赔

  ■实习生吕晓琳本报记者化冰

  本报讯市民孙先生8年前在我市一家保险公司组织的体检中,查出患有高甘油三脂血症,于是,孙先生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合同。8年后,孙先生在一次体检中被告知没有患高甘油三脂血症。孙先生将某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索要赔偿,但被驳回。

  体检查出有病

  保险交了8年多

  据了解,1996年8月份,我市某单位的职员孙先生,参加了某保险公司组织的体检,被告知体检结果说,孙先生患有高甘油三脂血症,需要治疗和保险。孙先生感到自己患了这个病,从长远考虑应该做个保险,他就决定上一份重大疾病保险。

  之后,孙先生与该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双方约定保险期限19年,保险金额50000元,年缴保险费2025元,其中包括职业加费100元,弱体加费350元。这350元的弱体加费是因为孙先生被查出患有高甘油三脂血症,所以双方才约定的。合同签订后,孙先生依约定向某保险公司缴纳保费,这一交就是8年。

  退休体检查出无病

  认定被忽悠

  2005年8月,孙先生在例行的退休体检时,被告知并无高甘油三脂血症,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孙先生当时听了有高兴有气愤,觉得自己受了保险公司的欺骗,自己明明没病,却被保险公司“忽悠”了,稀里糊涂地上了保险。孙先生把某保险公司告了,以某保险公司隐瞒真实情况,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由要求其赔偿按缴纳350元保费所对应的保险额的2倍即17283.95元。

  上法庭索要赔偿

  诉讼被驳回

  中山区人民法院经过认真审理认为,孙先生与某保险公司签订的

重大疾病险保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孙先生以2005年8月的体检结论没有患有高甘油三脂血症,来认为某保险公司每年多收其保费350元,这个认定是不合理的,孙先生2005年8月的体检结论,不能体现其1996年8月投保时的身体状况。因此,孙先生据此要求某保险公司按投保350元所对应的保险额的2倍赔偿其17283.95元理由不充分。

  而且孙先生现在并没有患有保险合同条款所列明的疾病,所以,孙先生要求某保险公司按其出险后的情况双倍赔偿17283.95元,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2006年10月11日,中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孙先生的诉讼请求。中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孙先生2005年8月的体检结论,不能体现其1996年8月投保时的身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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