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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单催缴5年前欠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2:10 新京报

  居民怀疑费用收重,自来水公司称不会多收费

  本报讯(记者刘英才 李天宇 杨杰)“怎么会催缴5年前的欠费,不会交重了吧?”前日,朝阳区水碓子住户阮先生端详着两张水费交费通知单满脸疑惑,这些单据催缴的是5年前的水费。自来水公司张姓工作人员表示,该用户可能没收到以前的催缴单,不会多收费。

  阮先生家住朝阳区水碓子东路某楼1单元6楼。昨日上午,阮先生在家出示了两张单据,分别是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公司水费交费通知单和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污水处理费收据,单据写明“补2001年8月欠费”的字样,欠水费43.2元、污水处理费10.8元。

  阮先生说,这两张单子是一周前邻居从一楼门口的公共信息箱里发现拿给他的。他当时一看就愣了,怎么也摸不着头脑。“时间太长了,就算是交了也记不清了,不会收重吧?”昨日中午,自来水公司一张姓工作人员通过查询后说,阮先生家于2001年5月至8月间有27吨用水未缴费,按照收费标准共应缴费54元。

  张先生说,2001年11月,阮先生所在的楼曾统一换了一次水表,当时曾发了一批水费催缴单,“可能他没收到单子,并且,现在催缴的水费没有滞纳金。”自来水公司张先生表示,自来水公司一般不会多收住户水费,一旦出现多收取的情况,公司将把多收的那部分水费打到住户下个月的收费账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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