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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将房赠与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3:45 半岛都市报

  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栾磊通讯员姜培永)母亲去世前,通过公证将房屋留给了儿子常某,可老人去世后,常某和妹妹却为这处房产闹上了法庭。近日,在常某提供了公证书等证据后,市南法院一审将房屋判给了常某。

  6年前,常某和母亲住在一起时,母亲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以赠与的形式给了他,并到公证处办理了相关的公证。1年后,老人因病去世,办理完老人的后事后,常某拿着房
产证明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遭到了妹妹的反对,为此双方僵持了5年。为了确定房屋权属,常某将妹妹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是合法有效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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