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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管爆裂“泡”出索赔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5:09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29日讯(记者 王亚妹)暖气管道爆裂,家里的家具被泡,损失到底该由谁来承担?今冬开始供暖以来,本报热线接到多起类似投诉。

  市民刘女士家的情况颇具代表性。11月中旬,刘女士家的暖气管道突然爆裂,她家的地板、家具都被泡了。

  对此,暖气施工方称,刘女士可以将爆裂部分拆下来,送到质检部门去检测,如果是质量问题,他们会赔偿。

  “如果不单是质量问题,还有安装设计问题呢?如何证明?”刘女士说。物业方认为,根据他们与业主签的《质量保证书》,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刘女士家的供热系统现已超出保修期,所以刘女士应自己负责。“我认为供暖管道属公共设施,保修期过了,也应进行定期维护。”刘女士不同意这种说法。

  山东齐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术洪军接受采访时说,此类问题他也遇到过,最难的就是取证。除市民个人使用不当外,管道爆裂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供热公司在那个阶段的压力是否存在问题?开发单位或施工方的安装或设计是否有问题?产品质量是否过关?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这些问题相当专业,涉及的面也比较广,凭市民个人之力,很难拿到相关证据。因此,索赔往往成了一句空话,最后不了了之。他建议,此类问题的处理实行“举证倒置”,由相关方拿出自己“无责”的证明,这不仅仅是对市民权益的维护,也是对公共设施安全的一种保障。暖气管道爆裂,受影响的很可能是一栋楼甚至是几栋楼。

  除了建议“举证倒置”外,他还建议加强对管道的日常维护,防患于未然。虽然暖气管道有一部分是在居民家中,虽然它可能超出了保修期,但管道设备保养和维修的负责方(有的小区是物业公司负责,有的是产权单位,有的是供暖公司)应承担起这份责任来,哪怕是考虑在保修期外开展有偿的日常维护服务,比如,换零件。毕竟,暖气是一种公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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