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三十五竟然“八进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5:15 山西新闻网 | |||||||||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 赵轶)11月29日,记者从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获悉,曾因盗窃“七进宫”的惯犯冯春明屡教不改,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00元,第八次“进宫”。 1971年出生的“惯盗”冯春明不学无术,把盗取他人财物当作自己的职业。1989年6月因盗窃被阳城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同年12月又因盗窃被陵川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
刚刚出狱,2006年7月19日17时30分左右,被告人冯春明窜至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殷家堡社区郜某某暂住处,将其放在门口的未上锁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盗走,后被郜某发现将其抓获。 编辑:樊永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