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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名青少年集体盗割电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7:14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徐州警方获悉,一个由44名青少年组成的盗割通信电缆线盗窃团伙,在10个月内竟作案22起,究其原因,竟是家里给的钱不够他们花的,很难在同学、朋友面前“有面子”。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今年1月至10月份,徐州开发区共发生盗割通信电缆案件20余起。该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在全区组织开展了打击盗割电缆犯罪专项行动。

  一位办案民警说,经调查发现,这批盗割电缆线嫌疑人大都是不满16岁的青少年,他们共同的嗜好是上网,因长时间在外上网吃饭、住宿造成经济拮据,急需弄到钱,就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办理这个案件,民警发现,该批未成年人大多出自问题家庭,其中有20余人为长期有家不回,父母放任不管的未成年人,且法律意识十分淡薄。他们把盗割电缆线作为赚钱的一个捷径,在学校和交往的未成年人中大肆宣扬,导致与之交往的很多未成年人盲目跟从学习。此外,废品收购点违法收购通信设施,使犯罪分子比较容易销赃获利,也助长了盗窃歪风。

  徐州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此案暴露的一些问题,该局将联系电信部门,联合成立盗割电缆未成年人帮教会,将盗割电缆线的青少年定期集中在一起进行帮扶教育,杜绝其再次作案;对废旧收购点要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帮助其建立健全物品登记等各项规章制度;对多次违法收赃的废旧金属收购点,协调工商部门予以坚决取缔。

  青少年预防犯罪专家、徐州市鼓楼区少年庭庭长杜秀兰告诉记者,法律上对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的法定职责过于宽泛,尤其是对已经离异的父母(且已另外组合新的家庭的),法律应增加规定教子不力的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杜秀兰强调,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是社会诸多矛盾的综合反映,但在其未成年时,父母的作用仍是别人难以替代的。

  (汪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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