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竞拍得手不能入主原盖楼人楼内安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7:56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三亚11月29日电 (记者吴钟斌)“不知道还要多久,我们才能开发利用这幢楼?”今天,上海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王仁华特地从上海再次来到三亚处理此事。3年半前,上海东渡公司通过拍卖获得三亚一住宅楼,但至今未能入主开发。

  信用社:

  逾期不还款查封拍卖房产

  1990年,倪明玉等人在三亚市团结巷兴建了一幢高8层的住宅楼,后因资金问题一度停建。从1993年开始,倪明玉申请向三亚市南亚信用社贷款,陆续贷得279万元。

  现任三亚信用联社财务部经理的万琼曾在原南亚信用社(后并入信用联社)当主任。她说,倪明玉申请以住宅楼为抵押贷款,已全部逾期,倪明玉只陆续偿还了部分利息,本金仍未偿还。为了抵偿借款,2001年,南亚信用社向法院申请查封了倪明玉的住宅楼。法院同意解封后,评估住宅楼价值为234万元,并委托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按评估价下调20%为底价拍卖,用以抵偿部分债务,但因无人竞买而流产。

  2003年,底价再次下调,委托海南基石拍卖公司进行拍卖。当年3月,上海东渡公司以150余万元成功拍得该住宅楼。此后,信用社也将总面积约2612平方米的住宅楼土地房屋权过户给东渡公司。

  东渡公司:

  原户主无理占住无法施工

  但当东渡公司来接收住宅楼时,却发现原户主仍居住在楼内。

  今天,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楼高8层,内部基本没有装修。一二三层被占用,其中一层出租为一食店,二层为倪明玉全家所住,三层经简单装修后改为出租屋。

  此后,东渡公司数次前来三亚,要求倪明玉搬离住宅楼均遭到拒绝。2004年9月,东渡公司无奈只得以倪明玉侵权为由,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法院判决,要求被告倪明玉立即搬出住宅楼。倪明玉不服,又上诉至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但又是一年多过去了,倪明玉仍居住在住宅楼里,东渡公司仍无法进场开发利用。

  几天前,东渡公司再次派王仁华前来三亚,奔波于三亚各个部门之间,协调处理此事。他说,通过合法竞拍得到的楼盘却被非法侵占3年多时间,这是公司在海南的第一个项目,没想到就碰了壁。

  倪明玉:

  作价太低不能接受

  倪明玉为何不肯搬出住宅楼?他说,包括180万元土地款在内,兴建住宅楼总投资已有880万元,按照现在的行情,价值肯定超过1000万元。他向南亚信用社贷款不过279万元,价值千万元的楼却被以150万元的低价拍卖抵债,这简直是“强盗行为”。

  此外,他还坚持认为,当初自己是与张华成、张亲妹两人合资建楼,产权属三个人共有,每人三分之一。信用社未经他同意就将房屋土地证、产权证变更办理,这是不合法的。

  据了解,目前倪明玉全家仍居住在该住宅楼二层,并且将一层和三层向外出租,每个月租金一二千元。

  法院:

  强制执行未能最终如愿

  相关部门、单位的多次反映,引起了三亚市各级法院的高度重视。

  起先,住宅楼一至八层全部有人居住或使用。2003年底,法院组织人员强制执行法院判决,将四至八层清理执行完毕。在执行到3层以下时,遭到倪明玉的强硬反对。

  经法院协调,东渡公司、基石拍卖公司和南亚信用社同意共同出资8万元,用于安置倪明玉,仍遭到拒绝。此事就一直拖延至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几乎成为三亚市各级法院“头痛的事”。法院人员曾多次上门督促,要求倪明玉搬离住宅楼,每一次都被骂离场。一位法院工作人员说,每次上门做工作,倪明玉情绪都非常激动,动不动就表示要以跳楼等极端的方式来抗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