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时老师给学生做手语翻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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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8:02 潇湘晨报 | |||||||||
本报长沙讯前日上午,宁乡县法院在芙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5名聋哑人结伙盗窃手机案。由于交流方面的问题,长沙市盲聋哑学校教师蔡宁飞被请至庭审现场。让她遗憾的是,5名被告中,有3人曾是她20多年前的学生。 上午9时许,蔡宁飞早早来到法庭。昔日的学生,如今再见却是在法庭,蔡显得很惋惜。“王亚平是47班的,陈弘安是49班的,赵建明好像是30几班的。”回忆起3人,她依旧
由于5人均系聋哑人,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对5人进行了从轻或减轻处罚。 记者熊智能 通讯员孙慧安 谭瑛 周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