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买卖“六合彩”资料 判刑一年还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33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升运 通讯员 覃静惟) 玉州区东明社区白水塘人刘志东因买卖非法出版物构成非法经营罪,11月25日,玉州区法院依法判处其服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6年5月初,刘志东开始在玉州区城西街道玉豸村下坡39号出售“六合彩”书籍。2006年6月7日,刘志东正在出售“六合彩”书籍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缴获“六合彩”书籍102种共6418册。经鉴定,被缴获的“六合彩”书籍有图书2043册、期刊2831份,属非
法出版物。在法庭审理期间,刘志东对检察机关指控的违法经营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