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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管遇整治难题 "占道费"成占道经营"挡箭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36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唐海波)11月29日,南宁市城管支队组织力量,对华西路、新阳路北一里等地的占道经营和跨门槛经营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却遭遇店铺业主出示的“占道费”收据挡道。业主称:“26日才收取了‘占道费’,为何又要查处占道经营?你们唱的是哪出戏?”记者了解到,为制止南宁市“五乱”回潮,11月中旬,南宁市有关部门已出台文件,明确禁止收取“占道费”,已收取“占道费”的,要进行清退、撤摊。而今又是谁在收取“占
道费”?

  城管整治占道经营

  11月29日上午,城管队员来到南宁市华西路、华强路一带,这里是南宁的小商品批发中心之一,铺面大多面积狭小,很多店铺把货物摆放到门槛之外,甚至占用了人行道一半的路面。

  城管队员来到华西路后,开始劝说各店主将货物取回到店内摆放。店主大多表示理解,并主动将货物撤回到店内。当天,城管队员先后对华西路、华强路、新阳路北一里等占道经营和跨门槛经营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南宁市城管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防止“五乱”回潮,将重点对南宁市小街小巷的占道经营和跨门槛经营进行集中整治。12月1日之前是劝说教育阶段;12月1日之后,将对占道经营和跨门槛经营者进行处罚。

  “占道费”成了挡箭牌

  城管对占道经营和跨门槛经营进行整治,却有部分店主手持“占道费”收据挡道,由城区相关部门收取的“占道费”发票,俨然成了店主乱摆卖的“尚方宝剑”。

  “我们每月都交了‘占道费’,为什么不能占道经营。”南宁市华西路一店主告诉记者,他的店铺在本月26日刚交了“占道费”,今天就成了被整治的对象。该店主向记者出示了一张面额为“伍拾元”的发票,并告诉记者,这是“城管”收的“占道费”。店主称,“城管”在收取占道费后,会在店铺前画出一个白线框,容许店主在框内摆卖。

  记者注意到,该发票盖有“南宁市西乡塘区市政局”的公章。南宁市城管支队的一位负责人明确向市民表态,“占道费”不是城管收的,“城管部门目前没有一项行政收费项目”。据记者了解,出于实际情况考虑,南宁市城区市政部门曾收取“占道费”,以便规范商家摆卖无序的状况。城管部门则认为,除了南宁市政府批准的“摆卖街”,其余任何小街小巷禁止占道经营和跨门槛经营。

  明令已禁止,为何还收取?

  据记者了解,11月13日,南宁市相关部门为制止“五乱”回潮,明确指出不能收取“占道费”,对已收取“占道费”的,要进行清退、撤摊。为何直到26日,西乡塘区市政局还在向店主收取“占道费”。

  11月29日中午,记者来到南宁市西乡塘区市政局,该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不允许收取“占道费”的文件早已在13日下达,但直到28日才传达到该局。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城区收取的占道费并不是预收,而是店主为当月的占道经营“埋单”,从12月份起,该局将不再收取“占道费”,同时将对乱摆卖、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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