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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多措并举治“老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58 云南日报

  

法院多措并举治“老赖”

  “不得在宾馆、饭店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买高档商品和购置高档、大额生活用品;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外出旅游、度假;不得乘坐飞机、火车卧铺……”28日上午,西山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对5名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而被拘留的“老赖”宣读《限制高消费令》。

  11月16日,西山区法院执行局拘留了12名长期拖欠执行款的“老赖”。目前,已有6人履行了法律义务,被提前解除拘留。剩下的6人中,有一人无偿还能力,李某是唯一女性。据了解,李某一直拖欠朱某10万余元款项,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被拘。宣读了《限制高消费令》后,法官来到李某居住的小区,向社区居委会送达了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居委会负责人表示,积极协助法院监督被执行人李某是否有违反《高消费令》限制的行为,一旦发现将向法院举报。对此,小区居民纷纷表示支持,“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钱不还,天理不容。”

  西山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强调说,被限制高消费的5名老赖都具有完全履行和部分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限制他们高消费的目的,是让他们产生紧迫感,促使他们尽快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今年以来,昆明市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破解“执行难”。五华区法院采取“公告惩赖”专项行动,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对“老赖”进行公告,依法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至11月27日,该院公告的60起案件中,实际履行结案31件,标的额278万余元;执行和解12起,标的额228万余元;对财产已采取强制措施待处理的3件,标的额50余万元;未结案件中,态度积极、正在协商的有3件,标的额1899万余元,执结率达71.67% 。

  28日下午,五华区法院现场对34起执行案的申请执行人发还案款147.25万元,并对4名“老赖”予以行政拘留。

  本报记者孙伟(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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