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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第一天就摔成瘫痪 法援中心伸出援手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1:2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打工的都不容易,特别是千里迢迢来到南京的外地人,他们都怕个病啊痛的。有句俗话说的好:“无病就是福。”重庆老周看来就不是个有福之人,来到南京溧水打工,但上班第一天就出了事故,人被摔得瘫痪,老板还撒手不管。老周也是个有福之人,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伸出援手,为他打赢了维权官司,解决了他后半生的生活问题。

  拆房摔得全身瘫痪

  周某,重庆人,3月1日来到南京溧水县打工。在老乡的介绍下,周某进了张老板的工地,进行房屋的拆迁工作。第二天,张老板就安排周某去蓝岛商厦拆迁房屋。蓝岛商厦是当地一栋较早建造的大楼,由于城市规划,蓝岛也划入了拆迁的范围。

  当天下午2点左右,老周正在房顶上拆房,由于房屋老化,房顶突然坍塌,老周重重地从房顶摔到了地面。工友们立即将老周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老周12脊椎体骨折伴脱位,胸脊椎严重损伤,可能面临着全身瘫痪的危险。家人在得知老周出事后,迅速带着借来的2000元钱从重庆赶到了南京。可是2000元钱对于老周高额的住院治疗费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在医院躺了两周后,由于没有钱继续治疗,周某不得不出院了。工友们用担架将他抬出了医院。老周刚来南京还没找到住处,工友们只能将他暂时安置在他拆的那栋楼里。老周的妻子硬着头皮找到张老板,希望他能够为老周支付些医疗费用。可是张老板认为,他和老周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将老周的妻子赶出了办公室。索赔无门,夫妻两人只能整天以泪洗面。后来在工友的指点下,老周的妻子找到了溧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讨回丈夫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

  法援中心伸出援手

  溧水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很快接受了此案,并展开了调查。老周所住的拆迁房既潮湿又昏暗,既不通水又不通电,环境十分恶劣。老周整日躺在床上不能动弹,上身胸12脊椎平面以下全无知觉,大小便全靠家人的护理才能完成,臀部由于褥疮感染已经开始腐烂。这时,鉴定也出来了,老周为二级伤残,属于完全护理依赖。此外,老周还是家中的顶梁柱,妻子在农村靠种田过活,上有父母,年岁已高,体弱多病。下有两个孩子,一个刚满9岁,一个才3岁。家中本来指望他来南京打工挣些养家糊口的钱,谁知刚到南京,钱还没赚到一分,就遇如此惨祸。一家人悲痛不已,远在重庆的两位老人都快哭瞎了双眼。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认为当前援助的第一要务是尽快改善老周的居住环境。援助中心立即向法院作出请求,随后老周被送到县医院继续治疗,援助中心先后向老周转交了生活及治疗费共7万元。安定下来后,9月30日,老周在法援中心指定律师的帮助下,一纸诉状将张老板告上了法庭。

  一天工获巨额赔偿

  法庭很快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张老板一再强调他和老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只是暂时地打打短工,因此二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老周的律师认为,老周和张老板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只要上一分钟班摔伤也是工伤,且老周是在工作中受伤,不存在自身的原因,因此张老板应该对老周的伤病负责,支付医疗费,生活费,误工费等费用。法院最终采纳了原告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张老板赔偿老周医疗费27192元、护理费103603元、交通费859元、营养费25900元、残疾生活补助费46621元、残疾赔偿金23310元、抚养及赡养费33600元及鉴定费等800元,合计261887元。老周的后半生虽然凄惨,但终究有了点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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