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次限定32种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单位包装最高加价不能超过3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1:43 云南日报 | |||||||||
昆明已开始执行新药价不得不用或少用降价药 记者昨日从昆医附一院、省肿瘤医院等医院获悉,接到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后,医院已全面执行新价格标准。据悉,这是全国首次限定肿瘤用药的最高零售价格,也是我省今年第三次公布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此次公布的肿瘤用药,均为达到GMP标准的药品,市场上仍在流通的非GMP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按以下原则核定最高零售价:注射剂比GMP相应品种规格低40%,其他剂型低于30%。未列剂型、规格,在国家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暂未公布价格之前,生产经营企业按就低不就高原则,比照同类品种中已下达的相近规格执行。 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的所有药品购销差率,以药品最小零售包装单位的中标价或实际进价为基础,中标价或进价低于10元(含10元)的顺加15%;10-100元(含100元)的顺加10%;100-300元(含300元)的顺加5%;300元以上的顺加3%,但每个包装单位的药品加价额最高不得超过30元。 昆医附一院韦嘉副院长说,他们已开始执行新价格规定,对照省发改委新的价格规定,附一院有些药品比新的价格还要低。记者从省肿瘤医院了解到,该院已全面执行新价,同时要求医务人员不准不用或少用降价药。 王劲松 陆继才(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