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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溺亡郑和公园内谁之责?免费公园可免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1:4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10时左右,一名9岁的男孩不幸落水,随后被救起。12时许,11岁的丁丁也滑入水中,不过他没有同伴幸运,直到当天下午5时许,丁丁的尸体才被打捞上来。让两名男孩相继落水的是郑和公园内一处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水塘,悲痛欲绝的父母将郑和公园管理处告上白下区法院,索赔近31万元。

  两小时内两人落水

  今年6月10日中午,天气闷热。“丁丁沉到公园的水塘里去了”,滔滔的一句话将丁勇夫妇震呆了,他们拔腿就向公园奔去,却没看到儿子的踪影,一番焦急打听后,他们大致了解到了当天的情形。

  当天上午,儿子丁丁和同伴到郑和公园玩耍。10时左右,滔滔在水塘边玩时掉进了水里,后被打牌的人和丁丁及时拉了上来。中午12时许,仍在水塘边玩耍的丁丁一不小心也滑入水里。滔滔立即呼救,一个打扫卫生的人报了警。

  丁丁的妈妈许静赶到派出所,民警表示孩子已经被救上来了,让她回家再找找。可许静找遍了每个角落,还是没看到儿子的踪影。下午4点半左右,丁勇再次报警。5点钟,丁丁的尸体被打捞上岸。

  丁勇夫妇认为,作为郑和公园的管理单位,公园管理处在已经发生孩子落水的情况下,却没采取任何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警察赶到后,管理人员在没经过仔细了解的情况下,就把第一个落水的孩子当成了丁丁,说已经被救起,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直接导致民警错过了救起丁丁的机会。他们还提出,水塘边上没设置封闭栅栏,早已存在隐患。

  园林公园不装栅栏

  “我们公园是开放式的,就算是下雨我们也会设置警示标志。”被告上法庭后,公园管理处表示,公园内常有管理人员巡视,当天民警第一次赶到后,管理人员只是配合民警调查,是打牌的人说孩子被救起的。民警认为问题调查清楚了,管理人员也就自然认为事情结束了。

  “以前公园还是封闭式的时候,根据规定,身高1.2米以下的孩子进公园不收票,但要有大人带。去年11月开放后,我们根本没办法控制,完全靠市民自身素质。”管理处表示经常有孩子在水塘边玩,巡视人员看到后会立即劝阻,“我们不可能来一个孩子就派一个人跟着,而且落水只是一瞬间的事,不可能派很多人在水塘边守着。”

  至于安装封闭栅栏,管理处认为郑和公园是文化主题公园,是一个园林式的休闲场所。根据传统文化审美观点,园林式公园是不可能在水塘边安装防护栏的,因此公园特意在水塘周围用假山石砌了一道防护堤。如果装了防护栅栏,就不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园林了。

  公园免费意味免责?

  “管理处明知经常有孩子来水塘玩,就应该采取措施,避免意外。”丁勇夫妇的代理律师针锋相对,并在庭上提出了“免费但不能免责”的观点。律师表示,公园免费开放了,未成年人不用大人保护也可以去玩,管理处应该注意到自己安全保障义务的扩大,但他们恰恰忽视了这点,因此不能免责。

  对于这种观点,管理处打了一个比方回应:“开放式公园其实跟市民广场差不多,广场也有水塘,难道都要装防护栏吗?”庭审结束前,因双方都有意调解,法庭没有作出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记者调查

  热天孩子们水塘边摸鱼虾

  岸边垂柳依依,廊亭内老人们正打着牌消磨时光,不规则的水塘被假山石环拥着。这些假山石都很低矮,不管大人还是孩子都能轻易接触到水面,但是水塘边设有多块“河边请勿玩耍,严禁下河游泳”的警示牌。

  昨天下午,在郑和公园内,正在锻炼身体的龚先生指着对岸的两棵柳树告诉记者:“当时出事地点就在那儿。”龚先生表示,5年来自己几乎每天都要到郑和公园来走一遭,但事发当天自己并不在现场,是后来听说的。“这两天天冷了还好一点,一到暑假就经常有孩子到水塘边摸鱼摸虾的。”对于这起意外事故,他认为公园方面不能逃脱干系。

  虽然水塘边设有警示牌,龚先生却认为这对孩子没什么作用,关键还是要靠管理人员的管理,看到孩子的危险行为上前劝阻。“就像公园门口的牌子上说禁止带宠物入内,但公园内还是经常能看到狗,有的大型犬也怪吓人的,我曾经跟管理人员提过,他们表面上说管,可还是一点效果都没有。”在一个小亭子内,市民丁女士则认为公园方面成被告挺冤枉的。“这个公园本来就是开放式的,暑假经常有孩子在水边玩,管理人员不可能时时刻刻盯着孩子。而且就算他们不断巡视,也有可能他们人走到那头,这边的孩子却掉下去了,关键还是家长要对孩子加强教育,同时应该多一些宣传安全教育的公益广告。”

  但是对于在水塘边围上栅栏的说法,龚先生和丁女士均认为不妥,认为这样会影响公园的整体美观。

  ■律师观点

  不收门票不代表免责

  据了解,在南京像郑和公园这样的开放式公园和露天场所还有很多,一旦市民在这种场所内发生意外,相关的管理部门要不要担责?记者为此采访了几位律师。

  江苏南京李安祥律师事务所倪韶风律师认为,免费肯定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作为公园的管理方,管理处应当预见到孩子在水边玩耍有危险。尽管设了警示标志,但未成年的孩子可能不能理解,工作人员应承担解释和看护的作用。虽然公园方面辩称不可能每个孩子都派专人跟着,也不可能派人在水边守着,但这些都是客观理由。孩子在其管辖范围内,管理处应当能预见到就算在巡视时孩子也会落水的可能,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补救。

  本案中的管理处应当预见到管理上有疏漏却没有预见,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与之相应的责任。倪律师同时表示,孩子的家长作为监护人,因监护不力也应承担责任。

  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波也表示,免费是公益性的,至于能不能免责则应看管理方存不存在过错,公园内有无安全隐患,安全设施有无达到相应标准。如果公园的设施存在不安全因素,而该因素又与孩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公园就应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同时,孩子自身、孩子的家长也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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