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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开始逐一核对检验整治送子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1:59 黑龙江日报

  秦雷李 进胜 记者 卢军 邵晶岩

  本报29日讯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哈市公安局从29日起至12月6日,对哈市运送中小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整改。

  行动中,哈市交警部门将对辖区所有集中接送学生的驾驶人逐一排查、逐一核对、逐一登记、注意检验,详细掌握小区内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确保排查登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对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要严禁其驾驶小车接送学生。

  此外,将会同教育部门确定小车统一标识式样,严禁未使用统一标识的小车接送学生,增派警力加强对校车通行的安全管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报废车和无经营资质的客车集中接送学生,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

  据了解,哈市警方还将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公安机关将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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