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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举报逃票挨打 公交被判赔偿十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1:23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好心举报另一乘客逃票,乘客薛先生在公交车上遭到逃票乘客殴打后,司售人员竟开车门将行凶者放走,薛先生为此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

  记者昨天从市一中院获悉,法院终审判决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赔偿薛先生10万多元,其中包括1万元的精神赔偿。

  2005年6月20日8时许,薛先生乘坐被告的27路公交车到动物园站时,发现有一乘客逃票,于是就向售票员举报,结果逃票乘客就与另一男子对薛先生进行殴打,致薛先生面部受伤。薛先生报警后,车上的司售人员竟将车门打开,薛先生拉着企图逃跑的打人者时被踢伤,打人者跑了。

  事发后,薛先生将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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