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交通协管员突发脑溢血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2:23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许洱多通讯员富心振张志军

  39岁的交通协管员盛先生执勤时,突发脑溢血昏倒,5天后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其家属以人身损害赔偿将单位告上法庭。昨日,南汇区法院适用公平原则判决相关单位共同赔偿盛先生家属5万元。

  2004年12月13日,盛先生执勤时突发脑溢血于5天后去世。按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而盛先生在发病5天后才去世,所在单位认为盛先生死亡事件不符合工伤规定,不能给予赔偿。

  原告诉称,盛先生与管理单位为事实上的雇佣关系,死亡后却未得到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被告则辩称,盛先生与自己是建立了劳动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单位认为没有赔偿义务,故不同意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盛先生的死亡不属于工伤,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盛先生事发前受雇于单位,双方之间存在依赖利益,因此,单位应按公平原则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