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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5367万挪用11.9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3:06 新京报

  南航原财务部长被公审,系有史以来广州最大受贿及挪用案

  本报讯据《检察日报》报道10月16日,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原财务部部长陈利民因涉嫌挪用、贪污、受贿等罪,接受广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庭审。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1年8月至2005年7月案发,陈利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5367万元、贪污公款1200多万元、挪用公款11.9亿元。一同接受法庭审理的还有南航集团原副总经理彭安发(涉嫌挪用公款)、原汉
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总部负责人韩晓军(涉嫌单位行贿)。该案成为有史以来广州受贿及挪用公款最大的一起案件。

  打着集团名义借贷“理财”

  2001年8月,南航集团财务部部长陈利民获得一条建议———用银行的贷款到证券公司进行投资理财。2001年8月30日,陈利民代表南航与汉唐证券签订了理财资金为5.1亿元的一年期国债投资理财协议。为此,陈利民在随后几天时间里,分3次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白云支行贷款5.1亿元。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国有企业的资金不能直接进入证券公司。

  对此,陈利民借用南航集团下属公司南航进出口贸易公司的印章,并在银行另开大量账户,以此走账。与之相协作的汉唐证券利用其“壳公司”接受陈利民代表南航集团投资进来的理财款项。

  巨额贷款带来巨额佣金

  陈利民之所以如此“积极”,是因为每一单投资理财协议的签订,陈利民便可收取投资数的1%佣金。第一单投资款投进去,陈利民拿到了512万元的巨额回扣。在随后的半年时间里,陈利民与汉唐证券分3次签订了1.3亿元、7.4亿元、2.6亿元的理财协议。在这4份国债理财投资协议里,陈利民代表南航向3家银行贷款16亿多元。4次委托理财全部如期完成,其中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收益8300多万元,陈利民以投资顾问费的名义共获得1600多万元的回扣。陈利民收受回扣的事连集团领导都不知道。

  车房不缺再收豪宅靓车

  2002年12月23日,一位叫姚壮文的生意人向陈利民提出借钱做生意,陈利民答应了朋友的请求。他以南航名义私自在中信实业银行贷款3000万元,借给姚壮文进行公司经营。事后,姚壮文分别于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陆续归还了该笔银行贷款本息。姚后来为陈买了辆国产宝马、一套200多万高级住房等。陈利民担心太张扬便把宝马停在花都拜托朋友照看。只有在闲暇时,陈利民才敢开宝马。

  据了解,陈不缺车子和房子。单位给陈配了一辆车,自己买了一辆小轿车;南航有一套4室2厅宿舍,花都有南航花园别墅,在珠江新城一套300多万元的住宅还正在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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