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私生子为争遗产状告姐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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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3:1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江研 记者 张璐) 47岁的已婚男老板与年轻的女员工相恋、生子。两年后,该男子与妻子离婚,可没来得及与情人结婚,却突然病逝,留下上百万遗产。今年3岁的私生子明明,为取得属于自己的遗产,将两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告上法庭。昨天下午,江宁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却因为被告情绪过于激动,不得不延期审理。 江宁人陈斌多年来经营建筑工程生意,积累下不少家产。2002年,认识了前来应聘
蹊跷的是,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中,写明了“男女双方住房及财产由两个女儿继承,别人不得占有。”可离婚当天,陈斌和钱萍还详细做了另一份离婚协议,其中写明:“男方因离婚所得财产及因此而产生的收益,其他人无权占有或处理,将来两个女儿与陈斌的其他子女共同享有继承权。” 陈斌死后,前妻及女儿、女婿等不同意将陈斌的遗产分给3岁的私生子明明。今年初,钱萍也因病去世,两份离婚协议的谜团至今没有解开。今年6月,林虹以儿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酌情分配陈斌的遗产。法院将择日开庭再次审理此案。(文中人名系化名) (编辑雨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