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门户网站设定更新时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3:1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齐文洁) 针对本报连续报道提出的《少数部门网站信息陈旧》问题,昨天鼓楼区出台新举措,为各部门发布政务信息设定更新时限。 昨天,新改版的鼓楼区门户网站正式开通,成为区内各单位网站统一对外的平台。该区同时发布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按职能分工,分别负责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和子网站信息的更新和维护管理,由区信息办负责统计,包括信息数量、质量、更新频率、公众反映
管理办法附件还对各栏目的更新周期做了明确规定:政府采购信息、招标公告信息,须在公布的同时在区门户网站公示;各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有变化调整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各单位职责范围内行政处罚的种类、处罚标准及其依据有变化的,要在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更新;重点招商项目每季度都要更新等。 (编辑雨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