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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付房租竟杀害房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4:01 半岛都市报

  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焦恭森见习记者刘震)与同学合租房屋居住,花光同学们凑齐的房租后,17岁少年薛某约来房东胡先生,残忍地将其杀死。记者今天了解到,11月23日,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判决,薛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因薛某家境一般,法院判决给胡先生家人的赔偿金,无奈成了“水中月”。今年6月20日晚上10时许,少年张涛到黄岛公安局黄岛派出所报案说,和他们一起租房居住的薛某于当晚6时许,在他们租住的楼房内,将前来收房租的房东胡先生杀死。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在客厅里发现了一具男尸,经查实,这就是房东胡
先生的尸体。 次日上午,民警将逃离现场的薛某抓获,归案后,他对自己杀死房东的行为供认不讳。 薛某供述说,他和张涛等6名同学租住了胡先生的房子,每月租金650元,大家平均分担,事前大家把凑齐的房租都交给了他,可是没几天就被他花光了。胡先生多次找他们要房租,没钱给房东的薛某便产生杀死房东的想法。6月20日傍晚,薛某将胡先生约到自己的住处,说要付给他房租。然而,早有准备的薛某给胡先生的并不是钱,而是趁其不备将其杀害,随后逃之夭夭。 11月2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17岁未成年的薛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判处薛某及其监护人薛某的父母赔偿胡先生的父母、妻子和女儿37万余元。 虽然赢了官司并被判获得赔偿,但胡先生的家人却非常担忧,因为薛某家居住在菏泽一农村且家境一般,根本无力支付赔偿金,所以,这样的赔偿对胡先生的家人来说几乎是水中捞月。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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