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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5:40 深圳特区报

  我市拟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事故多少决定保险缴费高低,事故多发企业缴费可上升20%或50%

  【本报讯】(记者杨丽萍)如果一年中企业工伤事故多发,那么次年该企业就要多缴工伤保险费,反之则可以少缴保险费。昨天,我市举行专家论证会,对〈〈深圳市工伤保
险浮动费率暂行办法(草案)〉〉(下简称〈〈草案〉〉)进行了论证。按照〈〈草案〉〉,我市将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费率浮动后,初步测算显示,一成多事故多发企业缴费将上升20%或50%,近三成未发生事故或事故率低的企业缴费则会下降20%或50%。

  从1996年开始,我市的工伤保险就按行业风险分类来缴费,具体分成了三类,第一类是低风险行业,如服务业、银行业等,工伤保险费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交;第二类是制造业、建筑业等中等风险行业,工伤保险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交;第三类是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高风险行业,工伤保险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交。深圳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在全国来说是比较低的,因此,按行业风险分类缴费制度实施以来,企业普遍欢迎,而且工伤保险基金也能保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状态。

  市社保中心工伤保险处处长许锐城就按行业风险分类缴费制度的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解释说,目前仍有个别企业对工伤预防重视不够,事故率偏高。现在深圳的月平均工伤事故率是千分之0.84,但有些单位的工伤事故率却达到了千分之10.55。为了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注重工伤预防,我市探索借鉴国内和国际一些城市的做法,实行浮动费率,通过经济杠杆来奖优惩劣。

  按照《草案》,浮动费率将针对第二类和第三类工伤事故发生风险较大的行业,对工伤事故多发企业,下一年将在原缴费比例的基础上提高其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调高幅度为原缴费比例的120%或150%;对无工伤事故或工伤事故较少的企业,下一年将在原缴费比例的基础上降低其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下调幅度为原缴费比例的50%或80%。

  目前我市共有7.6万家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据初步测算,实行浮动费率后,有13%即9000多家事故多发企业缴费将上升20%或50%。同时,28%未发生事故或事故率低的企业缴费下降20%或50%,每年通过费率下浮可减轻超过2.1万家参保单位的保费负担。

  实行浮动费率后,会不会影响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许锐城说:“由于近年来深圳不断加强工伤预防的力度,工伤事故率稳步下降,因此,每年工伤保险基金的结余都在30%左右,结余比例相对较高。实行浮动费率后,经测算,每年可以减少基金结余5000万元左右,这将使我市的工伤保险基金平衡趋向合理。”

  据许锐城透露,专家论证会后,将力争在今年内把《草案》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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