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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水浸泡水产品要慎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5:53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白树友 记者 王昭玮)西安市工商局目前在全市流通领域开展水产品专项执法行动时发现,个别不法商贩在加工冷冻水产品如冻虾仁、冻鱿鱼等时,使其较长时间浸泡于碱水中,一方面为了增加重量,另一方面为了改观产品的颜色,达到好看、好卖、赚钱的目的。

  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长期食用含碱量大的水产品,有可能腐蚀刺激口腔
黏膜、声带、咽喉和食道,对人体有害。还有的商贩售卖的水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比如药残超标、水产品增重、漂白或着色、甲醛超标、受水质污染等。工商执法人员总结说,消费者在选购水产品时首先要作好感观检查,看体表、鱼鳞、鱼鳃、鱼眼、鱼肉的新鲜程度。最重要的是要在有正规保鲜或冷冻保鲜条件的超市、经销处购买,商家应具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能够提供《产地证明》和《产品质量证明》,消费者须注意索要销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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