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到期绿色食品标志须申报才能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7:13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1月30日讯 (记者程娇)本报今天刊登的《买绿色食品小心标志过期》一文引起不少读者关注。有细心的读者反映,虽然绿色食品标志有效期为3年,但据了解,绿色食品标志其实有延长半年的包装处理期,这半年内绿色食品标志还能继续使用吗?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农业厅绿色食品办公室有关人士。

  省农业厅绿色食品办公室有关人士解释说,根据规定,失效后再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的,就是假冒绿色食品。但3年期限届满后,如企业仍想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90天内重新申报,然后这类食品的标志编号将享受延长半年的包装处理期。如未重新申报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就不能再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该人士称,如果消费者想弄清楚某一种绿色食品是否在认证期内,可以登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网进行查询。

  记者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网的认证产品一栏,输入《买绿色食品小心标志过期》一文中提及的某绿色食品编号LB-33-0308050518A,没有找到该食品的相关信息。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