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绿色食品标志须申报才能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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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7:13 南海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1月30日讯 (记者程娇)本报今天刊登的《买绿色食品小心标志过期》一文引起不少读者关注。有细心的读者反映,虽然绿色食品标志有效期为3年,但据了解,绿色食品标志其实有延长半年的包装处理期,这半年内绿色食品标志还能继续使用吗?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农业厅绿色食品办公室有关人士。 省农业厅绿色食品办公室有关人士解释说,根据规定,失效后再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该人士称,如果消费者想弄清楚某一种绿色食品是否在认证期内,可以登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网进行查询。 记者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网的认证产品一栏,输入《买绿色食品小心标志过期》一文中提及的某绿色食品编号LB-33-0308050518A,没有找到该食品的相关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