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本月可获法律援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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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7:15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王玉琴)从今天至12月3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月”活动。 凡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农民工如遭遇涉法问题,都可去市法援中心请求法律援助。援助范围主要包括: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的;因劳动合同引起纠纷导致权益受损要求赔偿的;其他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事项。
活动的服务形式主要是提供现场或电话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代理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代理请求工伤认定;代理请求给予工伤待遇;代理进行劳动仲裁;代理诉讼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活动的时间是:12月1日—12月31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咨询热线66084562、66084563。RJ0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