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打官司政府给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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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7:1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姚佳国鹏李静)近日,延庆县大榆树镇高庙屯村村民李长根、贺有存,在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帮助下,分文不花分别讨回了4万元和6883.3元的交通事故赔偿金。这是11月初该县启动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以来,首次帮助农民成功维权。 原延庆县民泰宏发路桥养护中心职工李长根、贺有存二人于去年9月在乘坐单位车辆去往施工地点的途中发生车祸。养护中心支付了二人的医疗费用,但拒付受伤期间的误工费
延庆在全市率先成立了13个乡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由政府“买单”。农民凡是遇到土地承包、生产经营等纠纷,不用花钱就可以请到法律工作者给自己代理案件。RJ2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