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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养路费今起开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7:18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贾晓燕)今天起,本市开始征收2007年公路养路费,车主可到全市养路费征稽部门及农业银行北京分行400余个营业网点缴费。

  今年养路费征收标准和期限没有变化。每月的养路费依旧按上限缴纳,即每月1日至次月5日缴纳次月养路费。据了解,正常缴费车辆及欠费不超过三个月的车辆可到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续缴养路费。但自12月1日起有车单位和个人在农业银行缴纳今年12月份养路费时,
还需要同时缴纳明年部分月份养路费。摩托车车主应于1月底前缴纳当年度养路费,逾期缴纳的,将不再享受免费两个月的优惠,并从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为方便车主,12月25日至明年1月15日,各养路费征稽所延长收费时间,从原来的早8时30分到下午5时,延长至晚上8时,双休日不休息。养路费征稽部门表示,高峰时段将增开窗口、增派人手。希望广大车主尽可能在12月20日以前缴费,避免月底月初“扎堆儿”。

  从昨天起,养路费征稽部门在全市设立了20余个稽查站点。RJ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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