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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奸现场逼写欠条法院判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8:51 中安在线-现代农村报

  日前,岳西县法院驳回原告古某凭“借条”索债的诉讼请求。

  自2005年5月起,古某之妻与某乡镇退休公务员游某有了婚外情。今年6月的一天,二人正在准备偷欢时,被古某抓到。一番理论后,古某要求游某写下“借款一万元”的“借条”。后游某拒绝给付这一万元。亲朋好友多次调解,游某两次前往古家认错,古某多次强调自己花了3000多元费用,要游某至少支付7000元才愿撤诉。游某在调解时,偷偷作了录音
。庭审中法官从游某出具的两次协商“私了”的谈话录音中听出,原告古某与游某不存在实际借贷关系,遂依法认定“借条”不具有法律效力。(先进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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