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珠宝店被盗老板员工同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9:4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本报6月4日报道了《珠宝店被盗老板告员工》一案,两名员工当班期间,珠宝店一批价值5万多元的首饰被盗,结果珠宝店老板将这两名员工告上了法院,包河区法院一审判决双方共同承担损失,两名员工各承担1万元。双方均不服判决,上诉至合肥中院。二审认为两员工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改判两员工各赔偿老板18555.3元、25043.6元。

  (孝荣 海燕 子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