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偷铐在活动中心大门上 警方说这种处理方式不妥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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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9:43 云南日报 | |||||||||
昨日下午2时许,市民李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他在昆明市西山区土堆村老年活动之家看到,3个年轻男子双手被手铐铐在大门上。记者赶到现场时已不见3人踪影,护村队员说,3人因行窃被抓,由于情节并不严重,已经被释放了。 李先生说,大约中午12点时,几个身穿迷彩服的人把3个男子用手铐铐在老年活动之家的镂花铁门上,3个男子均20岁左右,当时有很多村民围观。记者从周边店铺和附近休闲
记者问到为什么不把3人交给警方处理,护村队员说,每月他们都能抓到六七个这样的“小偷小摸”,情节不严重的情况下一般就是做完笔录放人,能起到惩戒作用的就是“在外面铐一会,羞羞他们”。警方有关人士表示,护村队员的这种处理方式是不妥当的,情节严重与否不是他们说了算,抓到犯罪嫌疑人后应该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如果自行处理,护村队员已违反相关规定。 本报记者 罗南疆 刘普礼实习生 祝海焕(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