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边犯案刚出狱 回来“旧债”又须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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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9:5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罗忠贤 通讯员 凌春) 11月27日,记者从北流市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辉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现年24岁的被告人李辉是该市清湾镇农民,因犯诈骗罪在广东东莞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于今年5月底刑满释放。让李辉没想到的是,他刚出牢狱,又不得不偿还前些年作恶留下的“旧债”,为此再次入狱。原来,2002年11月21日中午,李辉伙同陈乐(已判刑),驾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