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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工作改赃车 50元换来牢狱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0:05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为了获得一份可能有较高收入的工作,湖南人杨某帮助他人对赃车进行改装,最后不仅没了工作,还可能将自己送进了牢里。11月29日,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对杨某以涉嫌窝藏赃物罪依法提起公诉。

  2006年农历正月,杨某从湖南老家来到温州打工。虽然有着十年的汽车修理经验,但来到温州人生地不熟的,他费了一番周折才在鹿城区双屿镇一汽车修理厂找到了一份工作
,每月工资仅有1000元,还要经常加班加点。杨某做了一段时间后,开始不满现状,总想着有机会另找一份工资高的工作。

  2006年4月的一天,杨某接到表妹男友秦某(刑拘在逃)的电话,说要在龙湾海城街道办一个汽车修理厂,让杨某过来打工,月工资1500元,先试工,看看手艺如何。杨某以为机会来了,当即辞掉了工作来到秦某的暂住处。秦某安排杨某替他修改三辆重型自卸货车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凭着多年的汽车修理经验,杨某发现这三辆工程车均没有车牌,一定来路不正,可能是秦某非法收购的。但为今后可在秦某处打工,拿高工资,杨某自以为是地做了回“聪明人”,他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伙同田某(已判)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将三辆赃车的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进行打磨和篡改。之后,杨某从秦某处得到试工的工钱50元。在杨某等待秦某“用工”的时候,没想到很快就案发了。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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