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我赡养我就铲你房" 家有五子老父病无钱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1:06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养儿防老”,而法律也赋予了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就有那么些做子女的,不愿遵循这样的传统,因为一些搬不上台面的理由,拒绝赡养老人。老人们往往也毫无办法,只能指望着子女们良心发现。你可以不按传统,但不能不按法律,只要老人们拿起法律武器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 李老汉今年74岁了,家住南京市溧水县柘塘镇,老伴也年近70,可以颐养天年、享
今年9月份,老汉的病情又加重了,急需治疗,但还是没医疗费,无奈之中,老两口来到了县法律援助中心求援。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即接受了他们的援助申请,并指派秦源律师事务所宋律师无偿为他们服务。 宋律师多次到老汉的几个儿子家里做说服工作,但没见效果。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及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知道情况后也前往调解,告诉他们敬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遗弃父母是违法行为。然而,两个儿子并不理会,仍拒绝赡养老人。劝说了几次,老汉的二儿子不耐烦了,对调解的人说,如果要他承担老人的赡养费,他就铲平他的房子。四儿媳更绝,说如果要他们赡养老人,她就和丈夫离婚。眼看调解无效,作为委托代理人的宋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被告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承担二老的医疗费用。 法庭很快作出判决,四被告从2003年5月1日起每人每月付两原告赡养费100元。2003年5月至12月每人给付赡养费800元,限四被告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从2004年1月1日起,四被告每年每人给付原告赡养费1200元,两原告的医药费四被告分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