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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我赡养我就铲你房" 家有五子老父病无钱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1:0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养儿防老”,而法律也赋予了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就有那么些做子女的,不愿遵循这样的传统,因为一些搬不上台面的理由,拒绝赡养老人。老人们往往也毫无办法,只能指望着子女们良心发现。你可以不按传统,但不能不按法律,只要老人们拿起法律武器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

  李老汉今年74岁了,家住南京市溧水县柘塘镇,老伴也年近70,可以颐养天年、享
儿女的福了,老两口也有这个条件。他们养了5个儿子,最大的50岁,最小的也40岁了,5个儿子都成了家,除了三儿子因患脑瘤丧失劳动力、家境一般外,其他的儿子日子过得都不错,而且和老两口都住在一个村里,照顾起来也方便。老两口尽可以今天在大儿子家住几天,明天五儿子家住几天,衣食应该无忧。但老两口认为,自己还能动,不用靠儿子,因此两个人还单独过,儿子们给点粮食就行了。但从3年前开始,情况发生了变化。这一年,李老汉被查出患有严重的哮喘病,已经不能再劳作了,他和老伴商量了一下,决定要4个儿子提供赡养费。于是就开了家庭会议宣布这件事情,但意想不到的是二儿子和四儿子当即拒绝承担费用。其他两个儿子见状也就抱着观望的态度。没办法,老两口就请来村干部、镇司法所干部进行协调,但协调了一年,两个儿子的态度“坚如磐石”,李老汉的病只能这样拖着。这样一拖就是3年。

  今年9月份,老汉的病情又加重了,急需治疗,但还是没医疗费,无奈之中,老两口来到了县法律援助中心求援。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即接受了他们的援助申请,并指派秦源律师事务所宋律师无偿为他们服务。

  宋律师多次到老汉的几个儿子家里做说服工作,但没见效果。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及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知道情况后也前往调解,告诉他们敬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遗弃父母是违法行为。然而,两个儿子并不理会,仍拒绝赡养老人。劝说了几次,老汉的二儿子不耐烦了,对调解的人说,如果要他承担老人的赡养费,他就铲平他的房子。四儿媳更绝,说如果要他们赡养老人,她就和丈夫离婚。眼看调解无效,作为委托代理人的宋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被告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承担二老的医疗费用。

  法庭很快作出判决,四被告从2003年5月1日起每人每月付两原告赡养费100元。2003年5月至12月每人给付赡养费800元,限四被告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从2004年1月1日起,四被告每年每人给付原告赡养费1200元,两原告的医药费四被告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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