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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女婴露马脚拾荒老妇包藏15万元假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1:59 黑龙江日报

  董伟忠 本报记者 贺东旭

  11月的富锦寒风瑟瑟。一个50多岁的南方老妇人抱着刚满月的女婴来到这个城市,因贩卖女婴被警方审查。可让警方意想不到的是,在该妇女身上查获了大量假币……

  11月3日6时,富锦市和芳旅店来了—位抱着小孩的50多岁老妇人。老妇人说,她刚
下火车,要去绥滨县,在这里歇一会儿再走。女店主看到老妇人手提布包,婴儿的脸冻得铁青,连忙将老妇人让进屋。老妇人对孩子极其恶劣的态度,让许多旅客起了疑心。

  早上8点多,富锦市公安局西平派出所接到报警:在和芳旅店有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抱着一个婴儿,询问是否有要小孩子的。民警立即赶到旅店,把这名老妇带回派出所讯问。

  当民警问这位老妇人抱的婴儿是谁的时,老妇人先说是捡的,后来说是她女儿的,再后来又说是自己的。当民警检查老妇人所带的布包时,一沓沓崭新的人民币露了出来,面额为100元、50元和20元,总计156880元。后来,警方发现,这位老妇人所带15万多元现金全是假币。

  老妇人交代,她叫熊某,今年55岁,是湖南道县人。她在广州捡破烂时认识了一个男子。那男子说如果她能把15万多元的假人民币运到黑龙江省绥滨县,就给她500元钱的好处费,而那名男子会到绥滨客运站接“货”。熊某一口答应。

  10月23日,那名男子给熊某买了火车票。两人定好11月3日在绥滨客运站见面。

  熊某先到了哈尔滨,住在了一个姓周的亲属家。去时正赶上周某生完第三个孩子,因为是女孩,家人都不愿意要。眼看要到送“货”的期限了,熊某抱起刚满月的女婴,带着假币前往富锦,准备转车去绥滨。

  目前,富锦市民政部门已将女婴妥善安置在一户居民家中照看。熊某因非法持有、运输假币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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