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点烟 引燃汽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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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4:27 今晚报 | |||||||||
本报讯 (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马新)在车间工作时,一男子热心为同事点烟,未料竟酿成大祸,火种将车间内汽油引燃,一名同事被当场烧死。日前,东丽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来自山西省农村的袁某于今年年初到津,在东丽区一家汽车修理厂做临时工。今年5月6日14时许,袁某在车间内工作时,因同事万某等人要抽烟,袁某在用打火机给万某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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