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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废旧金属要登记身份证 杭州为再生资源回收立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5:49 中国环境报

  (记者周兆木)

  本报讯出售废旧金属要登记身份证,收购赃物和来历不明的市政公用设施要罚款和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新近出台的《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

  《办法》要求杭州市公安机关建立再生资源收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实时监控。《办法》规定,12月1日起,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时,不但要求查验出售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清单,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的名称、经办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如果回收的是捡到的东西,那回收企业就要对出售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如实进行登记。这些回收记录最少要保存两年。

  《办法》还规定,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再生资源,也要卖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单位需要处理报废的市政公用设施,也要卖给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如果将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出售给未经工商登记或者核准登记资质不包括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将会受到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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