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行昌平支行分理处一副主任被控挪用公款千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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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6:40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李京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昌平支行沙河分理处副主任王正华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近日被检察机关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检方指控,王正华在担任农行昌平支行沙河分理处副主任期间,以到期上划的名义,挪用其他单位的保证金800万元,用于为一家公司虚假增加注册资金,此前王正华到该公司报销了一部手机的发票。
检方还指出,2003年4月14日、17日、18日,王正华伙同另外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同样以到期上划的名义,分三次挪用该分理处其他保证金账户资金共600万元,供该公司使用,事后该公司负责人送给王正华一张内存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以表感谢。 检方认为,王正华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并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应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