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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瓶过期奶赔了六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0:57 大连晚报

  卖瓶过期奶赔了六百元

  ■本报记者迟月晗通讯员石开

  本报讯日前,庄河市人民法院审理完结一起幼儿因喝了过期酸奶造成胃肠炎而向卖主索赔的案件。

  今年5月15日,家住庄河市石山乡兰店村的青青(化名)到自家附近的王某小卖部购买了一瓶酸奶。回来给年仅5岁的儿子饮用后,儿子开始出现腹泻、呕吐、恶心等症状,在兰店村卫生所,经医生诊断为胃肠炎。青青后来发现,儿子喝剩下的酸奶瓶口上写的保质期已过了一周。她找到王某,要求赔偿其儿子住院费等经济损失1000元。但王某只同意赔偿青青一瓶酸奶。青青随后把王某告上法院。

  经庄河市人民法院调解,小卖部业主王某赔偿了青青医疗费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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