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文字约定三万年薪没了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0:57 大连晚报 | |||||||||
缺少文字约定三万年薪没了影 ■实习生吕晓琳本报记者化冰 本报讯市民张先生应聘到某建筑公司工作,当时与经理口头约定年薪8万元,后由于工作变动,公司只付给张先生5万元。张先生不满意,将公司经理告上了法院,但由于口头
2004年年初,张先生经人介绍应聘到大连某建筑公司工作,当时双方口头约定公司支付张先生年薪8万元,张先生担任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可最终这个工程没有承包下来,张先生就被派往哈尔滨某公司做管理工作。这时双方没有约定张先生在哈尔滨某公司工作的年薪。 张先生在哈尔滨某公司工作了216天,完成了该项工程,到年底结算时,公司共支付张先生工资5万元。张先生认为,当初约定给付的年薪是8万元,换了工作也不该就给5万元。他多次与公司经理进行交涉,希望其支付剩余工资3万元,可都没有结果。今年9月份,张先生将该建筑公司经理告上了中山区人民法院,要求给付拖欠的工资3万元并道歉。 法庭上,这家建筑公司经理辩称,张先生没有项目经理证,无法担任项目经理一职。公司只是聘用张先生临时做管理者,试用期1个月,每月3000元,试用期满后月薪4500元左右。当时约定让张先生管理一个工程,但是因为没承包下来,就将张先生派往哈尔滨某公司,但并没有与其约定年薪8万元。张先生在哈尔滨工地干了216天,公司给他开了工资5万元,公司不欠张先生的工资。因此,不同意他的诉讼请求。 经过法院认真审理,法院认为,张先生应聘到大连某建筑公司工作216天,该公司已支付他5万元工资的事实存在,双方均无异议。但张先生称与公司口头约定年薪为8万元的陈述,因为其无证据证明,法院不予认定。近日,中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驳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诉讼费1260元由张先生负担。 (线索奖:张先生3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