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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登海报作者要版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1:10 新京报

  一摄影爱好者欲告文艺演出主办方侵犯著作权

  本报讯(记者耿小勇 李志岩 实习生罗湘颖)“这是侵犯我的著作权,我要起诉他们。”前日,摄影爱好者郭广林称,他拍摄的一张土家族老人的照片,未经其本人允许,被用在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的宣传海报上。

  为此,他欲起诉该文艺汇演的主承办方国家民委、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等单位。对此,国家民委文艺处一位负责人表示,即使确认该照片为郭所拍,而这张照片的版权应为湖北省民族歌舞团所有。

  郭是一名北京下岗职工,现在湖北民族学院临时代摄影课。前日下午,郭拿着一张宣传海报,说海报主图的白胡子土家族老者是他的图片翻转。照片是他今年4月拍摄的湖北省民族歌舞团编排的土家族风情鼓舞《比兹卡》。

  前日,国家民委文艺处一位负责人称,湖北省民族歌舞团给国家民委发来关于此事的传真称,《比兹卡》排练完成后,歌舞团邀请当地媒体记者等拍摄,当时郭广林也在其中。拍摄时,该歌舞团明确提出,所有照片的版权归属歌舞团所有。对此,郭广林予以否认。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振祖称,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首先要看照片是否为郭广林独立创作,其次还要看是否与歌舞团签订版权归属的书面协议。如果该歌舞团明知照片版权归属郭广林,在未经本人允许,也未向文艺汇演主办方说明的情况下,提供该照片作为宣传,被起诉方不应是国家民委等部门,而是该歌舞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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