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副局长KTV包厢酒后咬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2:18 新京报

  事发广西来宾,两人并不相识

  本报讯11月29日晚,广西来宾市某局的一名副局长,就因过度饮酒在公众场合张口乱咬人,将一名素不相识者咬伤。该副局长酒醒后知错就改,30日一大早打电话发短信向被咬者道歉,请求原谅,并表示要承担伤者一切费用。

  据了解,29日晚11时许,来宾市某单位的韦先生正在位于维林大道的国际大酒店一KTV包厢里联欢,恰巧韦的一名朋友与一帮人在隔壁包厢唱歌。朋友邀请韦到包厢小坐。不料,韦刚落座,身旁一男子便凑过来,突然抓住韦的左手臂张口便咬。韦痛得大喊大叫,可怎么也甩不脱,最后用另一只手狠拍男子额头,那人才松口。

  韦先生的手臂被咬出一处凹陷下去较深的牙齿印,一圈伤口还在渗着血。韦捂着被咬伤处,感到莫名其妙。随后得知,咬人男子是该市某局的一名副局长。

  30日早晨,韦先生伤口仍很疼痛。此时,那名副局长打来电话,开口便向韦先生道歉,说自己喝酒过量,希望能得到韦的谅解。不久,该副局长又发来短信称,自己很后悔,不过请韦某保密。据该副局长称,事发当晚喝了4两泸州老窖。他还询问自己还咬伤了其他人没有。

  《南国早报》供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