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就餐被抢餐厅应当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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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4:41 重庆晚报 | |||||||||
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廖洪:11月23日中午,我女儿在北碚重百商场旁边某餐厅吃饭时,放在身后的皮包被抢走。我们去找餐厅负责人,却得知当日保安休息。请问:餐厅是否有赔偿的责任? 主持律师张明杰:因餐厅有安保义务,食客在餐厅用餐时被偷或被抢,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与餐厅有直接关系或餐厅有明显过错,那么餐厅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本周主持:本报律师团成员张明杰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李平 | |||||||||